各旅行社:
推行旅游电子合同是市旅游局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手段规范旅行社行业监管的重大举措之一。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们通过深入旅行社调研,召开座谈会或工作推进会的形式,反复征求意见,对旅游电子合同进行多次修改,新的旅游电子合同示范文本得到了大多数使用者的肯定,其电子印章同纸质合同上的单位红色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方便旅行社使用旅游电子合同,市旅游局决定:在旅游电子合同示范文本上套印旅行社电子印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旅行社要派人携带公章到市旅游发展信息中心办理公章套印手续。
二、办理时间:2010年3月20日—2010年3月30日。
三、地点:新建路桃园四巷2号(山西省移民办公室)430房间。
四、逾期将不办理旅游电子合同套印公章的,责任自负。